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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球國志略卷一

  翰林院侍講臣周煌恭輯

  星野

  ·星野

  王者體國經野,仰觀俯察,以施其裁成參贊之方,尚已。是以「周禮」大司徒設土訓,以周知九道之廣輪;「大易」「通卦驗」立圭表,以審視五星之經緯。欽惟聖祖仁皇帝北辰星共,乾坤合德。念琉球僻處東南海外,思有以定其分度次舍之象,與正其陰陽寒暑之宜;特遣精習理數內臣聯颿飛渡,測晷占辰。務本夫張衡、裴秀之規,以準其遠近、紆直之實:洵海邦萬世之指南也。我皇上繼天立極,幬覆群生;薄海內外,龍虎景從,箕畢攸好。近以西定伊犁,仍命大臣前往相度;蓋豎亥所不能步、大章所未及測者,又先後有同揆已。臣管蠡之微,莫窺萬一;謹錄成章,以著無外之盛。志星野。

  康熙五十八年,聖祖仁皇帝特遣內廷八品官平安、監生豐盛額偕冊使海寶、徐葆光同往琉球國測量。按琉球分野,與揚州吳越同屬女牛星紀之次,俱在丑宮。舊測北京北極出地四十度,福建北極出地二十六度三分;今測琉球北極出地二十六度二分三釐,地勢在福州正東偏南三里許。舊測福建偏度去北極中線偏東四十六度三十分,今測琉球偏度去北極中線偏東五十四度,與福州東西相去八度三十分;每度二百里推算,徑直海面一千七百里。凡船行六十里為一更,自福州至琉球姑米山四十更,計二千四百里;自琉球姑米回福州五十更,計三千里:乃繞南、北行,里數故稍為紆遠耳。始知從前動稱萬里者,皆屬縣揣云。

  臣按夏子陽「錄」云:『以一統輿圖視之,則在東南;以閩省視之,則在閩之東北。故去必仲夏,乘西南風;來必孟冬,乘東北風』。茲役多用乙針,直指姑米,遙度中山;又似實居艮方。姑據所見,罔敢臆斷。

  ●琉球國志略卷二

  翰林院侍講臣周煌恭輯

  國統

  ·國統

  天生民,立之君。自堯、舜以來,正朔相承,尊無二上;國統歷歷可紀。至若四陲荒眇,彈丸黑子之地,莫不各君其國;而聲教之所未通,即皆甲子無稽,世次湮滅,理有固然。其列於圖經——如內地郡國志者,惟朝鮮最詳,而琉球即次之;則唯其回面內向、沐浴雅化之已久也。我朝定鼎燕京,琉球率先歸附;不敢自王,敦請襲封。嗣後貢職恪共,世守藩臣之分;憑藉寵靈,鎮撫荒徼,享祚綿遠,長作東南屏蔽:有由來矣。臣使役甫竣,諏詢往跡,知中山一區,禪革互乘。匪特「隋書」歡斯,茫無可據;即如洪、永初封,亦非姓尚。爰按「前錄」,博採歷史;並其國中撰述,亦必詳譯核審。上自天孫遞至今爵,原流悉著,年世胥陳,務期信者有傳、疑者備考;且以告守茲上者,毋恃險隘、毋敢驕淫、毋作威福、毋忘鑑戒云!志國統。

  天孫氏:琉球始祖。其初有一男、一女,生於大荒,自成夫婦,曰阿摩美久。生三男、二女。長男即天孫氏,開國始主也。次男為諸侯始,三男為百姓始。長女曰君君,次女曰祝祝,為國守護神;一為天神,一為海神。今寺院有三首六臂女神,手執日月,名曰天滿大自在天神。「汪錄」云:『名「辨戈天」,崇祀特隆』;蓋即此也。「隋書」云:『王姓歡斯,名渴刺兜,國人呼王為「可老羊」、王妻曰「多拔茶」』;其即天孫氏之世歟!「天滿」、「歡斯」,國語音皆相混;故訛耳。傳二十五代,姓氏俱無考。起洪荒乙丑;至宋淳熙十三年(丙午),逆臣利勇鴆而弒之,遂自立。浦添按司舜天討之,利勇死;諸按司群奉為王,天孫氏遂亡。凡一萬七千八百零二年。

  舜天:日本人皇後裔,大里按司朝公子,為浦添按司。宋淳熙間,天孫氏逆臣利勇弒君自立;舜天討之,眾推為王,年二十一。嘉熙元年,薨;在位五十一年,壽七十二。子舜馬順熙嗣(有傳)。

  舜馬順熙:舜天長子。淳熙十二年,生。嘉熙二年立,年五十四。淳祐八年,薨;在位十一年,壽六十四。子義本嗣。

  義本:舜馬順熙長子。開禧二年,生。淳祐九年立,年四十四。期年,國中大饑;三年,疾疫:人民□失。君歎息,謂群臣曰:『饑疫並行,不德誰讓』!群臣舉天孫氏後惠祖嫡孫英祖。義本悅,召試國政。舉賢、退不肖,疾疫遂止。攝政七年,義本讓位,退隱北山。在位十一年,壽五十四。

  ——舜天至義本,凡三傳,共七十三年。

  英祖:天孫氏裔惠祖世主孫。宋紹定二年,生。長為伊祖按司。寶祐元年,攝政。景定元年,受義本讓位,年三十二。元大德三年,薨;在位四十年,壽七十一。子大成嗣(有傳)。

  大成:英祖世子。淳祐七年,生。大德四年立,年五十四。至大元年,薨;在位九年,壽六十二。子英慈嗣(有傳)。

  英慈:大成次子。咸淳四年,生。至大二年立,年四十二。皇慶二年,薨;在位五年,壽四十六。子玉城嗣(有傳)。

  玉城:英慈第四子。元貞二年,生。延祐元年立,年十九。世衰政廢,內色外禽,諸按司不朝。大里按司稱「山南王」,今歸仁按司稱「山北王」;玉城惟有首里等數國,自稱「中山王」:國分為三,時發兵相攻戰。至元二年,薨;在位二十三年,壽四十一。子西威嗣。

  西威:玉城長子。至和元年,生。至元三年立,年十歲。政歸母妃,牝雞亂政。至正十年,薨;在位十四年,壽二十二。時浦添按司察度有德,人心悅服;國人廢世子,奉察度為王。

  ——英祖至西威,凡五傳,共九十九年。

  察度:浦添間切謝那村奧間大親之子。始為浦添按司。西威薨,世子五歲,母妃亂政;元至正十年,國人廢世子而立之。明洪武二十八年,薨;在位四十六年,年壽無考。子武寧嗣(有傳)。

  武寧:察度世子。至正十六年,生。洪武二十九年立,年四十一。違父遺命,荒於禽色,晝夜逸遊;諸侯背叛。永樂三年,薨;在位十年。

  臣按洪武二十八年察度卒,武寧以二十九年立。「明實錄」:永樂改元,武寧始訃告於朝。二年,遣行人時中往祭賻,並詔武寧襲爵。三年,時中使琉球還。當是時,尚巴志既滅山南、山北,並滅中山。武寧遂以三年薨,巴志又奉其父思紹為王,故五年思紹以父武寧之喪來告也。若「世纘圖」及「中山世鑑」俱云「武寧在位二十六年,以永樂十九年卒,巴志以二十年立」;則是誤謂巴志滅武寧而自立,追封其父思紹為王;故紀年不合耳。至「明實錄」間有故王已薨,尚書王貢者,則以未及赴喪故也。「徐錄」云:「武寧,永樂四年受封,薨於永樂三年」;亦非是。

  ——察度至武寧,凡二傳,共五十六年。

  思紹:初為山南王佐鋪按司,其子尚巴志嗣職。山南王無道,糾合義兵攻之,並攻山北王、中山王,次第滅之;奉思紹為王。永樂四年立,五年以父武寧之喪來告;實非父子也。成祖賜祭武寧,詔思紹嗣爵。永樂十九年,薨;在位十六年,壽無考。子尚巴志嗣。

  臣按「中山世鑑」謂「宣德初,封尚巴志為中山王,乃追封其父思紹為王」;非也。追封之王,主不入廟;今先王廟中有思紹神主,況「實錄」又鑿然可據也。

  尚巴志:思紹嫡子。洪武五年,生。三十五年,年三十一,嗣佐鋪按司,後奉思紹為王。永樂二十年立,年五十一。正統四年,薨;在位十八年,壽六十八。子尚忠嗣(有傳)。

  尚忠:巴志次子。洪武二十四年,生。正統五年立,年五十。九年,薨;在位五年,壽五十四。子尚思達嗣。

  尚思達:尚忠子。永樂六年,生。正統十年立,年三十八。十四年,薨;在位五年,壽四十二。無子,叔尚金福嗣。

  尚金福:巴志第六子。洪武三十一年,生。景泰元年立,年五十三。四年,薨;在位四年,壽五十六。子尚泰久嗣。

  尚泰久:金福長子。永樂十三年,生。景泰五年立,年四十。天順四年,薨;在位七年,壽四十六。子尚德嗣。

  尚德:泰久第三子。正統六年,生。天順五年立,年二十一。君德不修,朝暮漁獵,暴虐無道。鬼界島叛、不朝貢數年,自將伐之;歸,彌自滿。成化五年,薨;在位九年,壽二十九。世子幼,國人廢之,奉內間里主御鎖側為王。

  ——思紹至尚德,凡七傳,共六十四年。

  臣按「明史」、「實錄」云:『金福卒,其弟布里與其子志魯爭立』;則爭者必應立之世子耳。而「中山世鑑」乃云:『泰久,尚金福第一子』;志魯,又果金福之第幾子耶?景泰六年詔書,則曰『金福既薨,其弟尚泰久……』;勒書亦曰『傳及爾兄,益隆繼述。爾乃王弟,宜紹國封』。「汪錄」引「世纘圖」則云:『泰久系尚志達之弟』;「志」疑當作「思」。思達乃尚忠之子,而金福為思達之叔;假泰久果系思達之弟,則泰久亦為尚忠子而非金福子,尤非金福弟明甚。蓋「實錄」據請封疏,原無舛謬;而「世纘」、「世鑑」二記,亦不勝矛盾矣。

  尚圓:字思德,全伊平人。其先不可知;父尚稷,為伊平里主。圓生有異瑞,長為內間里主;累轉御鎖側;德盛民歸。尚德卒,子幼;國人廢而弒之,迎圓為王。成化十二年,薨;在位七年,壽六十二。世子尚真年十二,王弟尚宣威攝位(有傳)。

  臣按「中山世鑑」云:『尚圓,當尚金福時,始給黃帽;泰久時,領內間里主——即今遏闥理官』。又云:『久旱,獨其田不雨而潤,民驚傳為異。圓懼,載妻子隱避十四年。尚金福聞其賢,召為黃帽官,轉御鎖側——即今耳目官』云云。自尚忠至金福三世共止十四年,泰久僅七年;何以云「隱避一十四年」耶?且金福在泰久之前,何以金福時始給黃帽、泰久時旋領內間,而十四年隱避之後,金福復召為黃帽官;此金福又果何屬耶?以臆考之,始給黃帽,當是尚忠前事;領內間,當是尚思達前後事;所云「尚金福聞其賢」,當是尚泰久聞其賢耳。

  臣又按「世纘圖」云:『尚圓王,成化六年庚寅即位,在位七年;成化十二年(己未)七月二十八日,卒』。夫六年為庚寅,則十二年當是丙申;「汪錄」固辨之矣。今據圓覺寺西序「諱辰牌」所錄,實作丙申;當是字訛無疑。觀下書成化十三年(丁酉),益信。

  臣又按「世纘圖」云:『成化十三年(丁酉),尚宣威即王位;在位僅六月,丙申八月四日卒』。既於丁酉即王位,而先以丙申卒耶!此「丙申」不知何指?且圓以丙申七月二十八日卒,宣威以丙申八月四日卒;則相距僅六日耳;何以云「在位六月」乎?「世鑑」云:『尚圓卒,世子尚真年十三,宣威攝國事六閱月,國人樂附。後引尚真掖就王位,己東嚮立;退隱於越來。其年卒』。據此,則是退隱後之年耳。若即謂是攝位之年,則圓以丙申七月卒,至年終僅五閱月;丁酉攝位六閱月之說俱不符矣。又云:『宣威,尚圓之弟。宣德五年(庚辰)生,壽四十八』;尤謬。宣德五年為庚戌,若以丙申八月卒,則壽止四十七矣。

  尚宣威:尚圓弟,少育於兄(夏子陽「錄」作『圓長子;立一年,未請封,卒』;誤)。九歲,從渡國頭至中山,為黃帽官。圓卒,宣威立。成化十三年,引真掖就王位,己東嚮立;退隱越來。是年八月,薨;壽四十八,國中私謚「義忠」。今其子孫尚存。立凡六閱月。

  尚真:尚圓世子。成化元年,生。十三年立,年十三。嘉靖五年,薨;在位五十年,壽六十二。子尚清嗣(有傳)。

  尚清:尚真子(「汪錄」據「世纘圖」作天纘王子,疑天纘為真之他號)。弘治十年,生。嘉靖六年立,年三十一。三十四年,薨;在位二十九年,壽五十九。子尚元嗣(有傳)。

  尚元:尚清次子。嘉靖七年,生。三十五年立,年二十九。隆慶六年,薨;在位十七年,壽四十五。子尚永嗣。

  尚永:尚元次子。嘉靖三十一年,生。萬曆元年立,年二十一。十六年,薨;在位十六年,壽三十五。無子,尚寧嗣。

  尚寧:尚真孫、尚懿子(尚永無子)。萬曆十七年立,年二十六。四十年,倭入中山,襲執。王不屈,倭酋慶長異之,曰:『有此氣象,無惑乎受天朝封號也』!卒放回。泰昌元年,薨;在位三十二年,壽五十七。無子,尚豐嗣。

  尚豐:尚永弟、尚久第四子。萬曆十八年,生。天啟元年立,年三十二。崇禎十三年,薨;在位二十年,壽五十一。子尚賢嗣。

  尚賢:尚豐第三子。天啟五年,生。崇禎十四年立,年十七。國朝順治四年,薨;在位七年,壽二十三。弟尚質嗣。

  尚質:尚賢弟。崇禎二年,生。順治五年立,年二十一。康熙七年,薨;在位二十一年,壽四十一。子尚貞嗣。

  尚貞:尚質子。順治二年,生。康熙八年立,年二十五。四十八年,薨;在位四十一年,壽六十五。子尚益嗣。

  尚益:尚貞世子尚純之子。康熙十七年,生。純為世子,先卒;四十九年,以嫡孫立,年三十三。五十一年,薨;在位三年,壽三十五,未及請封。子尚敬嗣。

  尚敬:尚益世子。康熙三十九年,生。五十二年立,年十四。乾隆十六年,薨;在位三十九年,壽五十二。子尚穆嗣(有傳)。

  尚穆:尚敬世子。乾隆四年,生。十七年立,年十四。

  臣按汪楫「錄」據「世纘圖」尚清王謂為「天纘王卜稱第五子」。徐葆光「錄」則云中山王無稱「天纘王」者,直謂為尚真第五子。然中山王亦多有他號者,如尚圓稱思德金而尚寧稱康翁、尚豐稱宗盛、尚賢稱秀英、尚質稱直高之類,「天纘」得無亦系尚真之別稱歟!不然,何以傳元及永已曆三世,忽又及圓之孫寧、寧又及元之孫豐耶!但有疑當闕,斷以為非尚真子,不可;既以為尚真子,亦未見其可也。

  ●琉球國志略卷三

  翰林院侍講臣周煌恭輯

  封貢

  ·封貢(招撫、恩賜、褒卹、入監諸事附)

  「書」云:「不寶異物,則遠人格」。故越雉旅獒,徵風聲之遠;而古先哲王,輒因以日懋厥德焉。國家文治到隆,超唐、軼虞;凡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如眾星拱極,悉主悉臣。百餘年來,■琛獻異,篚筐包匭,絡繹來庭;有「塗山」所未及輯、「王會」所難盡圖者,猗歟盛已。琉球,東南蕞爾,隋招之不至,元讋之不服。迄明初,始入貢稱臣,世為屬國;然亦由明祖遣使慰諭而後致之。我世祖章皇帝應天受命,甫及三年,琉球則不需徵會,叩閩守臣,輸誠入貢。非夫赫聲濯靈、遠邇懷畏,何以得此!而其率先效順、世修侯度唯謹,亦足多也。聖祖仁皇帝六十餘年以來,三錫恩綸,賚予稠疊;且免其貢焉,及常貢內非其國所產概予捐除。世宗憲皇帝嘉其恭順,屢輟貢期;該國君臣益深感激,恪共典禮,歷久彌虔。恭逢皇上御極,揆文奮武,萬國梯航:東撫暹羅,南懷緬甸,西掃伊犁、大宛,罔不率俾;矧琉球世守藩封者哉!今茲臣忝膺介選,遠賁簡書;開讀之日,拜瞻三朝宸翰鸞翥龍翔,後先輝映:洵為海邦世寶,榮寵莫踰。爰集封貢事宜,並以前代招撫諸事附見於篇:重昭聖朝綏來雅化,度越前古;亦以徵「東風入律、海不揚波」,良非虛語云爾。志封貢。

  明洪武五年,太祖遣行人楊載賫詔至國。詔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無有遠邇,一視同仁。自元政不綱,天下兵爭者十有七年。朕起布衣,開基江左;命將四征不庭,西平漢主陳有諒、東縛吳王張士誠、南平閩越、北清幽燕。朕為臣民推戴,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邦,播告朕意;使者所至,稱臣入貢。惟爾琉球在中國東南,遠處海外,未及報知。茲特遣使往諭,爾其知之』!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奉表貢方物(「中山世鑑」云:『貢物,馬、刀、金銀酒海、金銀粉匣、瑪瑙、象牙、螺殼、海巴、櫂子扇、泥金扇、生紅銅、錫、生熟夏布、牛皮、降香、速香、檀香、黃熟香、蘇木、烏木、胡椒、硫磺、磨刀石』)。

  臣按隋大業元年,海帥何蠻上言:『海上有煙霧狀,不知有幾千里;乃流求也』。流求之名,始見於此。三年、四年,屢遣使招之,不服。元世祖至元中,曾命將往伐,無功而還。成宗元貞初,亦以師征,卒不聽命。至明太祖洪武初,遣行人賫詔往諭,而方貢乃來。此琉球通中國之始也。

  七年,王又遣泰期等入貢,並上皇太子箋。太祖賜「大統曆」及文綺、紗羅,賜泰期衣幣、靴襪;副使惹爬燕之及通事,從人皆有賜。是年,泰期復來貢,並上皇太子箋。

  八年,太祖命附祭琉球山川於福建(先是,天下山川,太祖皆躬祀;太常以琉球入朝,亦請祀已兩年矣。至是,禮部尚書牛諒言「躬祀非禮」,始改命)。

  九年,太祖命刑部侍郎李浩賫賜文綺、陶鐵器;且以陶器七萬、鐵器千,就其國市馬及硫磺。王遣泰期從浩入,貢馬四十匹。浩言其國不貴紈綺,惟貴磁器、鐵釜;自是賞賚,多用是物。

  十年,王又遣泰期等表賀元旦,貢馬及硫磺。

  十一年、十三年,貢方物;賜賚悉如例。

  十五年,王又遣泰期及亞蘭匏等貢馬及硫磺。太祖賜幣帛有加,命尚佩監奉御路謙送泰期等返國。

  十六年,王遣亞蘭匏等表賀元旦,貢方物;山南王承察度亦遣其臣師惹等奉表入貢。太祖賜王鍍金銀印及幣帛七十二匹,賜山南王幣帛如之。時二王與山北王互相攻伐,遣中使梁民敕王。敕曰:『王居滄海之中,崇山環海為國;事大之禮不行,亦何患哉!王能體天育民,行事大之禮;自朕即位十有六年,歲遣人朝貢。朕嘉王至誠,命尚佩監路謙報王誠禮;何期復遣使來謝!今令內使監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謙賫符,賜王鍍金銀印一。近使者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農傷民;朕甚憫焉!「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王其罷戰息民,務修爾德;則國用永安矣』。並敕諭山南王承察度(「福建通志」作承宗,誤)、山北王帕(「通志」作怕)尼芝;敕曰:『上帝好生,寰宇之內,生民眾矣。天恐生民互相殘害,特生聰明者主之。邇者琉球國王察度堅事大之誠,遣使來報;而山南王承察度亦遣人隨使者入覲,鑒其至誠,深可嘉尚!近使者自海中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棄農業,傷殘人命;朕聞之,不勝憫憐!今遣使諭,二王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則天祐之;不然,悔無及矣』!山南王、山北王皆遣使入謝;各賜衣幣。

  十七年,王遣阿不耶等入貢;賜鈔幣。

  十八年,表賀元旦,貢方物;太祖賜王海舟一。山南王如之,補給山南王、山北王駝紐鍍金銀印各一。

  十九年,王遣亞蘭匏等貢馬百二十匹、硫磺萬二千斤;賜宴及鈔。

  二十年,王遣亞蘭匏等貢方物,進皇太子箋,獻馬。山南王承察度叔汪英紫氏、山北王帕尼芝亦各遣使入貢。

  二十一年,王遣使甚模結致等貢馬,賀天壽聖節。

  二十三年,表賀元旦,貢方物;世子武寧亦貢馬五匹、硫磺二千斤、胡椒二百斤、蘇木三百斤。通事屋之結等私攜胡椒三百斤、乳香十斤為門者所獲,當入官;詔還之,仍賜屋之結等六十人鈔各十錠。

  二十四年,王及世子武寧遣亞蘭匏、嵬谷致等貢馬及方物。山南王叔汪英紫氏亦遣使表賀天壽聖節。

  二十五年,王及世子武寧各進表箋,貢馬;並遣從子日孜每闊八馬、寨官子仁悅慈入國子監讀書,太祖各賜衣巾、靴襪並夏衣一襲、鈔五錠。秋,又賜羅衣各一襲及靴襪衾褥(此國人就學之始)。山南王亦遣從子三五郎尾及寨官子實他盧尾賀段志等入監讀書,賚如中山例。遣歸惠州海豐所送至京採硫磺遭風人才孤那等二十八人,賜閩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來(今所存者七姓;然毛、阮二姓又萬曆間再賜者,實僅金、梁、鄭、林、蔡五家)。賞通事程復、葉希尹以寨官兼通事職,加冠帶;從王請也。

  二十六年,王遣使麻州等貢方物。已又遣使壽禮結致等貢馬,偕寨官子段志每入監讀書;太祖命賜夏衣、靴襪。秋,又賜羅、絹衣各一襲;傔從各給布衣。

  二十七年,王遣亞蘭匏等貢方物;賜宴於會同館,賞亞蘭匏品秩、冠帶。以通事程復、葉希尹充千戶;從王請也。賜王相秩同中國王府長史,稱王相如故。

  二十八年,王遣王相亞蘭匏貢方物,山北王岷、山南王叔汪英紫氏亦遣使入貢;賜鈔有差。

  二十九年,王兩遣使貢方物,山北王攀安知、山南王承察度、山南王叔汪英紫氏亦入貢;詔遣三五郎亹(「實錄」前作尾,今作亹)等歸省,賜銀鈔、緞匹有差。會世子武寧遣使入貢,偕寨官子麻奢理、誠志魯二人入監。三五郎亹復與俱來,請卒業;太祖許之,仍賜衣巾、靴襪。

  三十年,王兩遣使貢馬及硫磺,山北王、山南王叔汪英紫氏亦入貢。

  三十一年,王遣亞蘭匏等貢馬及硫磺,世子武寧貢如之;女官生姑魯妹偕入謝恩,以昔常在京讀書也。三月,太祖命以冠帶賜王,並賜臣下冠服。

  永樂元年,太宗遣使以「即位詔」諭王,王遣從子三吾良亹奉表賀,且貢方物。大宗遣行人邊信、劉亢齎絨綿、綺幣賜王;還奏稱旨,擢信為湖廣道監察御史、亢為工科給事中。未幾,王卒,子武寧遣三吾良亹訃告於朝。山南王弟汪應祖遣長史王茂入貢。山北王攀安知遣使善住古耶貢方物,丐賜冠帶、衣服;太宗許之。

  二年正月,太宗遣行人時中往祭,賻以布帛;詔武寧襲爵。詔曰:『聖王之治,協和萬邦;繼承之道,率由常典。故琉球國中山王察度受命皇考太祖高皇帝,作屏東藩,克修臣節;暨朕即位,率先歸誠。今既歿,爾武寧乃其世子,特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以承厥世。惟儉以修身、敬以養德、忠以事上、仁以撫丁,克循茲道,作鎮海邦,永延世祚。欽哉』!四月,山南王承察度無子,遣命王弟汪應祖攝國事;遣隗谷結致貢方物,且奏乞如山北王例賜冠服(太宗謂吏部尚書蹇義曰:『國必有統,眾必有屬。既能事大、又能撫眾,且舊王所屬意也;宜從所言,以安遠人』。遂遣使齎詔封之,賜如所請。已而禮部尚書李至剛奏:其使擅詣處州市磁器,當逮問;成祖曰:『遠人知求利而已;朝廷於遠人當懷之,不足罪』。暹羅船往琉球,遭風漂至福建,布政司籍紀所有請命;成祖諭至剛曰:『暹羅與琉球通好,自是番邦美事,豈可乘其危而利之!鄉有善人,猶能濟困;況朝廷統御天下哉!其令所司:舟壞,為之修理;人乏食,給之粟。或歸、或往琉球,俟風便,導之去』)。

  三年,行人時中使琉球還,命復職。中初為四川布政司右參議,罪當戍;上書願改過,遂命使。至是,還職。王遣三吾良亹奉表貢方物謝恩,已又遣養埠結制等賀萬壽聖節。山北王入貢。山南王亦入貢,又遣寨官子李傑赴國子監受學;賜衣如例。

  四年,王及山南王、山北王皆表賀元旦。王遣寨官子石達魯等六人入監。王進閹者數人,太宗曰:『彼亦人子,無罪而刑之,何忍!命禮部還之』。禮部言:『恐阻遠人歸化之心,請但賜敕止其再進』!太宗曰:『諭之以空言,不若示之以實事。今不遣還,彼欲媚朕,必有繼踵而來者。天地以生物為德,帝王乃可絕人類乎』!卒不受。

  臣按汪楫「志」云:『「世纘圖」云:「洪武二十九年,王即位;凡在位二十六年」』。按其國繼世,類先自立而後請於朝;故所紀嗣位之年,與中朝遣封之時,多不合。而其後憚於供應,甚有遲至十餘年乃上請者。然明初貢使時通,封卒年歲不應參差如是。即云洪武二十九年嗣位,中更靖難,赴告逾期;顧在位二十六年,則永樂之末,宜尚無恙。何五年遂有祭賻之典耶?臣謹稽前史及其國纂記詳考始末,務求至當;疑者仍闕。參之「國統」,可以互見。

  五年,世子尚思紹遣三吾良亹貢馬及方物,別遣使以其父武寧訃告。太宗命禮部賜祭賻,詔思紹嗣王爵。

  六年,王遣使阿勃吾斯奉表貢方物謝恩,山南王亦貢馬;各賜鈔、幣。

  七年,王遣使賀萬壽聖節,山南王亦貢馬;各賜衣幣。

  八年,王遣三吾良亹入貢,山南王亦遣使賀萬壽聖節;皇太子皆賜之鈔、幣。王遣官生模都古等三人入監,皇太子各賜巾服等物。冬,太宗賜琉球生李傑等冬衣、靴襪。禮部尚書呂震曰:『昔唐太宗興學校,新羅、百濟皆遣子入學;當時僅聞給廩膳,未若今日賚予周備也』。太宗曰:『遠方慕中國禮義,故遣子入學;必足於衣食,然後樂學。太祖高皇帝命資給之,著於令典;所謂「典成萬物而不遺者」,安得違之』!賜通事林佑冠帶(佑,本閩人)。

  九年,王遣三吾良亹賀元旦,偕王相子懷德、寨官子祖魯古入監;又遣使坤宜堪彌貢馬及方物。使人有匿不盡貢者,監察御史廉得其實以聞;太宗曰:『此非國王意也,宥之』!王遣使謝,貢方物!敕賜王鈔及綵幣。陞長史王茂為國相兼長史事,命長史程復致仕還鄉;皆從王請也(復,本江西饒州人;一作朱復)。

  十年,王遣使賀元旦,山南王亦入貢;已又遣使賀萬壽聖節。太宗賜鈔、幣,又賜琉球生夏布襴衫、絛靴。

  十一年,王兩遣使貢馬,偕寨官子鄔同志久等三人入監(三人,一作三十人)。已又與山南王各貢馬;賜鈔及永樂錢。模都古等三人奏乞歸省,太宗曰:『遠人來學,誠美事;思親而歸,亦人情。宜厚賜以榮之』!賜衣幣及鈔為道里費,仍命兵部給驛傳。留學者皆賜冬、夏衣。

  十二年,王遣使賀元旦,遣三吾良亹貢馬及方物。皇太子賜琉球生益智每等二人羅布衣等物,從人皆有賜。太宗賜鄔同志久等三人衣、鈔。

  十三年,太宗遣行人陳李芳(一作若)等齎詔封山南王汪應祖世子他魯每為琉球國山南王。時應祖為其兄達勃期所弒,各寨官合兵誅達勃期,推他魯每攝國事,表請襲封;故遣使往,並賜誥命、冠服及鈔萬五千錠。王及山北王俱遣使貢方物,世子尚巴志亦遣使宜是結制貢馬及方物;賜文綺三十表裏。

  十四年,王遣三吾良亹貢馬及方物,謝遣使不謹之罪(先是,貢使直佳魯犯法,坐誅。太宗敕諭王曰:『比王所遣直佳魯等來京,朕優待之。及還至福建,乃肆狂悖,擅奪海舶,殺死官軍,毆傷中官,奪其衣物。直佳魯首罪,當置大辟;已命法司如律。其阿勃馬結制等六十七人與之同惡,罪亦當死;眷王忠誠,特遣歸,俾王自治。自今遣使,宜戒約之,毋犯朝憲』);已又遣使貢馬。山南王遣使入貢謝恩。賜琉球生夏衣。

  十五年,王及山南王俱遣使入貢,已又與世子尚巴志各遣使貢馬。

  十六年,王兩遣使貢方物;賜使者冠帶、鈔、幣有差。

  十七年,王三遣使貢馬及方物。

  二十年,王遣使賀元旦;已又遣貢方物。

  二十一年,世子尚巴志遣使奉表貢方物;皇太子令禮部宴勞之(「世鑑」云:『二十一年癸卯秋,遣使奏曰:「我琉球國分為三者百有餘年,戰無止時,臣民塗炭。臣巴志不堪悲歎,為此發兵。山南、山北,今歸太平;伏願陞下不違舊規,給臣襲封。謹貢土產馬及方物』。大明皇帝賜詔云:『爾琉球國分,人民塗炭百有餘年。比爾義兵復致太平,是朕素意。自今以後,慎終如始,永綏海邦,子孫保之。欽哉!故諭』。尚巴志之奏及成祖之諭,「明史」、「實錄」皆不載,姑存以備考)。

  二十二年二月,王訃聞於朝;遣官賜祭賻。九月,遣行人周彝齎敕以行。

  臣按徐葆光「錄」稱:「思紹,永樂五年嗣位;十九年,卒』;以「沿革志」稱二十三年卒為非。又以「明實錄」二十年以後尚書「王貢如常」,至二十二年始訃於朝;未詳其故。臣竊以「實錄」止據本國疏文,比事屬辭;「沿革志」雖採「世纘圖」,實以「實錄」為主也。詳見「國統」。

  臣又按汪楫「志」稱:『山南王承察度遣從子三五郎尾(又作亹)入學,中山王察度遣從子三吾良亹入謝』;自是兩人無疑。第良亹既為察度從子,則是武寧兄弟行矣。而武寧遣訃告哀及入謝,皆曰「姪」;至思紹,凡四遣入貢,亦皆曰「姪」;豈數人名稱皆同,抑臣主不以世系為序耶?臣因詳考其故,蓋國人名字皆王所賜,子孫不改;多系采地,間有以官為名者。至後人有能亢宗者,又別賜采地,則更他名矣。且名字系有定制,大抵所名不過三、四十數,比戶多彼此同名者。問之,曰:『此琉球名也,亦別有姓名備而不用』。如按司,國音呼為「安知」;山北王有攀安知者,必其上世有為按司者,故以官名也。若斯之類,不一而足;豈僅驚座之陳遵、小冠之子夏哉!惟久米村唐人三十六姓及本國常充貢使選者,有姓字名號,仿效中華;聞亦各別有琉球名,與眾同其姓名,止為朝貢設,國中不用也。想明初國俗猶樸故爾。

  洪熙元年,仁宗遣中官柴山齎敕至國,封世子尚巴志嗣中山王。敕曰:「昔我皇考太宗文皇帝躬膺天命,統御萬方;恩施均一,遠邇歸仁。爾父琉球國中山王思紹,聰明賢達,茂篤忠誠;敬天事大,益久弗懈:我皇考良用褒嘉。今朕纘承大統,念爾父沒已久,爾其嫡子,宜俾承續。特遣內官柴山齎敕命爾嗣琉球國中山王,爾尚立孝立忠,恪守藩服;修德務善,以福國人:斯爵祿之榮,延於無窮。尚其祗承,無怠、無忽』!仍賜冠帶、襲衣、文綺(方仁宗遣山時,貢使已兩至,表稱世子賀成祖萬壽聖節。至是,始知改元)。是年,凡四遣使貢馬及方物。

  臣按夏子陽「錄」作宣德三年事,有「副使阮姓,闕其名」;且謂「謂封自巴志始,父思紹系追封」。但抄「舊錄」,未見「實錄」故爾。

  宣德元年,王遣使貢方物謝恩(附奏曰:『臣祖父昔蒙朝廷大恩,封王爵,賜皮弁冠服。洪熙元年,臣奉詔襲爵,而冠服未蒙頒賜』。宣宗命行在禮部稽定制制以賜之。先是,仁宗遣封,已賜冠帶;而王復以為請,以皮弁。故宣宗謂禮部尚書胡瀠曰:『遠人歸誠,固是美事。特賜冠服,亦表異恩。古人言「招攜以禮、懷遠以德」,朕與卿等尤當念之』),又遣鄭義才進香長陵;賜海舟一。已又兩遣使貢馬及硫礦,賜襲衣、靴襪有差。

  二年,王兩遣使貢方物,山南王他魯每亦遣使進香長陵。

  三年,王遣鄭義才貢馬及方物,謝賜皮弁、海舟。宣宗遣使賫敕勞王,並賜王紵絲、紗羅、錦緞;已又遣內官柴山、副使阮漸齎敕賜王金織、紵絲、紗羅、絨錦。

  四年,王遣使表貢,賀萬壽聖節;已又兩遣使貢馬及方物。山南王亦兩遣使入貢,賜宴及鈔、幣。又命山南王使齎敕及鈔、絹歸賜王(汪「志」云:『自是,山南王不復遣使,蓋併於中山矣。永樂十三年以後,山北王不復入貢;則山北先山南而亡者,十四年矣。

  五年,王四遣使入貢;宴賚如例,仍賜王鈔。

  六年,王兩遣使入貢,又表貢馬及金銀器皿謝賜錦幣。

  七年,宣宗命內官柴山齎敕至國,令王遣人齎往日本,諭其朝貢。明年,日本遂來朝;命行在工部給王使漫泰來結制海舟一。是年,王四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八年,王兩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九年,王遣使貢馬及方物。已又遣使謝賜衣服、海舟;命貢使賫敕及幣歸賜王。

  十年,王遣使謝(禮部尚書胡瀠奏曰:『比奉旨,節一切冗費,以安軍民。今四裔使臣動以百數,沿途疲於供給;宜敕諸路總兵官並都、布、按三司繼今審其來者,量遣正副使、從人一二十人赴京,餘悉留彼處給待』。從之)。

  正統元年,英宗頒賜「大統曆」;適王遣貢使伍是堅至,令齎回。敕諭王及日本國王源義教;敕曰:『我國家統有天下,薄海內外,罔不臣服。列聖相承,無聞遠近,一視同仁。爾為國東藩,世修職貢,益永益虔;王遣使來朝貢馬及方物,禮意勤至。朕嗣承祖宗大寶,期與四海群生,同樂雍熙。矧王篤於事大,良可嘉尚!使者還,特賜王及王妃白金、彩幣以答遠意。王其欽崇天道、仁卹有民,永保藩邦,以副朕意』。王再遣使貢馬及方物(使者至福建,如例止具貢物以聞。其自攜螺殼九十、海巴五萬八千,失於自陳;有司以漏報沒入。使者籲請給值,英宗命行在禮部如例給之。後浙江市舶提舉司王聰復以為言,英宗謂禮部曰:『海巴、螺殼,遠人資以貨殖;取之奚用』!命悉還之,仍著為令)。

  二年,王遣使義魯結制等貢馬及方物(附奏:『本國各官冠服,皆國初所賜;年久朽敝,乞更賜』。又言:『本國遵奉正朔,而海道險阻,受曆之使,或半載、一載方返』。事下禮部;覆奏,命「冠服,本國可依原降造用;「大統曆」,福建布政司給與之」)。

  三年,王遣使義魯結制等貢馬及方物;賜幣有差。

  四年,王遣使梁求保入貢,已又遣阿普禮是等入貢;宴賚如例(巡按福建監察御史成規疏言:『琉球國往來使臣俱於福建停憩,館穀之需所費不貲。比者通事林惠、鄭長所帶番梢人從二百餘人,除日給廩米外,其茶、鹽、醯、醬等物出於里甲,相沿有例;乃故行刁蹬,勒折銅錢。今未半年,已用銅錢七十九萬六千九百有餘。按數取足,稍緩輒肆詈毆。雖遠人不足與較,而憑陵之風漸不可長。已行福州等府、縣止將例應供給之物,按日支與;不許私以銅錢支當。但煩瑣多端,終非久計。乞命該部定議:於人支日廩之外,量加少許,聽其自辦。其林惠等不行禁戢、坐視紛紜,請執治』!事下行在禮部,以為於例止日給廩米,一切費宜悉罷之;其通事人員不行禁戢,請治罪。英宗以遠人姑示優容,令移文戒諭之)。

  五年,王遣使步馬結制等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先是,朝貢者朝參出入,皆給馬;至是,令止給正、副使:著為令)。

  六年,英宗遣還東影山遭風往爪哇國市貢物通事沈志良等(福建巡按鄭顒疏言:『琉球國通事沈志良、使者阿普斯吉載磁器等物並護船器械往爪哇國,遭風進港,妄稱進貢;今已拘收候旨』。英宗曰:『遠人宜加撫綏;況遇險失所,尤當矜憐。其悉以原物還之;聽自備工料修船,促還本國』)。

  七年,世子尚忠遣長史梁求保入貢,以巴志訃告,請封。遣給事中俞忭、行人劉遜齎詔敕至國,封世子尚忠為王。詔曰:『昔我祖宗恭天明命,君主天下;無間遠邇,一視同仁。海外諸國咸建君長,以統其眾。朕承大寶,祗奉成憲,用圖永寧。故琉球國中山王尚巴志爰自先朝恭事朝廷,勤修職貢,始終如一。茲既云亡,其世子尚忠敦厚恭慎,克類前人;上能事天,下能保民。今遣正使給事中俞忭、副使行人劉遜齎敕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以主國事。爾大小頭目人等,其欽承朕命,盡心輔翼、惇行善道,俾國人咸樂太平,副朕仁覆蒼生之意』。並敕王曰:『爾遣長史梁求保奏爾父王尚巴志亡沒,良深悼念!特遣使命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以主國事。爾宜篤紹爾父之志,益堅事上之誠。敬守臣節,恭修職貢;善撫國人,和睦鄰境:庶幾永享太平之福』。仍賜王及妃皮弁冠服、金織襲衣、幣布等物。忭等未至,忠已兩遣使貢馬及賀明年元旦,猶稱「世子」。

  九年,王四遣使入貢;賜使臣梁回海舟一。

  十年,王兩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十一年,王兩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十二年,世子尚思達遣長史梁球(一作求)以其父尚忠訃告,請封。三月,命給事中陳傅、行人萬祥諭祭故王尚忠、封世子思達為王。敕曰:『爾比遣長史梁球等奏,爾父王尚忠亡沒,良深悼念!特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繼承爾父主理國事。爾宜篤紹先志,敬守臣節,恪修職貢;簡任賢良,善撫國人,和睦鄰境:以保國土』。仍以皮弁冠服、常服及織金、紵絲、羅緞等物賜王。復詔諭其國『臣庶盡心輔翼,各循理分,毋或僭逾:俾凡國人同樂雍熙,副朕一視同仁之意』。王遣通事蔡讓等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

  十三年,王遣使入貢。

  十四年,王遣梁同等貢馬及方物,已又遣馬權度等入貢。王叔尚金福亦貢馬及方物;賜衣幣、冠帶,仍命齎敕並綵幣歸賜王及王妃、王叔。

  景泰元年,王遣使百佳尼入貢;景帝命齎敕並文綺、綵幣歸賜王及妃。已又遣梁回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通事程鴻言:『船壞,願以賜幣造船』。禮部請移文福建三司,聽其自造,不得擾民)。

  二年,王遣使察都等入貢,已又遣亞間美等入貢(察都請自備工料造船;禮部言:『宜令候本國進貢通事李敬等回日,附載歸國』)。景帝命左給事中喬毅(「殊域周咨」作陳謨)、行人童守弘(童,一作董)諭祭故王思達,封王叔尚金福為王。

  三年,金福兩遣使入貢,猶稱「王叔」;蓋命未達也。

  四年,王四遣使入貢。未幾,王卒;王弟布里與其子志魯爭立,焚燒府庫,兩傷俱絕,所賜鍍金銀印亦熔壞。國人推尚泰久主國事。

  五年,泰久以國難告,並請鑄印頒賜:命所司給之。已又遣使人貢;命齎敕及綵幣歸賜王弟。

  六年,王弟兩遣使入貢。命給事中嚴誠(「殊域周咨」作李秉彝)、行人劉儉充正副使,齎詔敕封王弟尚泰久為王。詔曰:『帝王主宰天下,恆一視而同仁;藩屏表率國中,或同氣以相嗣。朕躬膺天命,撫馭諸侯。琉球國王尚金福既薨,其弟尚泰久性資英厚,國眾歸心;茲特遣使齎敕封為琉球國中山王,凡彼國中遠近臣庶,宜悉心輔翼,罔或乖違:長堅忠順之心,永享太平之福。故茲詔示,鹹使聞知』。又敕王曰:『爾自先世恪守藩維,傳及爾兄,益隆繼述;敬天事上,久而愈虔。屬茲薨逝,軫於朕懷!爾乃王弟,宜紹國封。恃遣使齎詔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賜爾及妃冠服、綵幣等物。爾尚砥礪臣節,懷撫國人!欽哉』。

  七年,遣使入貢,猶稱「王弟」。及冊封後,遣使入謝,又別遣使入貢。

  天順二年,王三遣使入貢。

  三年,王遣使李敬貢馬及金銀器皿(疏言:『本國王府失火,延燒倉庫銅錢;請照永樂、宣德間例,所帶貨物以銅錢給賜』。禮部以銅錢系中國所用,難以准給;宜將估計鈔貫,照舊六分京庫折支生絹,其四分移文福建布政司收貯紵絲、紗羅、絹布等物,依時值關給。從之)。已又遣使亞羅佳其等入貢;宴賚如例。

  四年,王遣使入貢。

  五年,王遣使王察等貢馬及方物。

  六年,王遣使程鵬等貢方物;宴賚如例。已又遣使入貢,以泰久訃告。英宗命吏科右給事中潘榮、行人司行人蔡哲充正副使,往祭故王泰久,齎詔封世子尚德為王。詔曰:『朕紹帝王之統,纘祖宗之緒,主宰天下,一視同仁;撫馭華夷,靡間遐邇。惟爾琉球國僻居海島,密邇閩中;慕義來庭,受封傳業:蓋有年矣。故國王尚泰久克篤勤誠,敬天事大;甫餘六載,倏爾告終!先業攸存,可無承繼!其世子尚德性資仁厚,國眾歸心;今特遣正使吏科右給事中潘榮、副使行人司行人蔡哲齎詔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件。凡國中官僚、士庶,宜同心輔翼,作我外藩。嗚呼!循理謹度,永堅率俾之忠;親族睦鄰,丕冒咸寧之化。故茲詔示,咸使聞知』。

  七年,王遣使崇嘉山等入貢;宴賚如例。

  成化二年,王遣使程鵬等貢馬及方物;賜宴及衣幣。

  三年,王遣長史蔡璟入貢;賜幣。

  四年,王遣使程鵬、已又遣使讀詩貢馬及方物;俱賜衣幣。

  五年,王遣長史蔡璟入貢,已又遣使查農是等入貢;宴賚如例。王卒,世于幼,國人廢之,共立御鎖側尚圓為王(廣東市舶司奏:『九星洋有遭風番舶,審知是琉球貢船,欲貿貨往閩,造船回國』。部覆令廣東巡撫嚴加譯審:果無虞詐,方許貿易;仍諭今後進貢,務由福建故道。並敕地方官禁約下人:不得因而侵損,失向化之心)。

  六年,王遣使程鵬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福建按察司奏:『琉球貢使程鵬至福州,與委官指揮劉玉私通貨賄;俱應究治』。詔逮治玉而宥鵬)。

  七年,尚圓遣使蔡璟等入貢,以父尚德薨來告,請封。憲宗命戶部都給事中邱弘、行人司行人韓文充正副使,齎儀物行慶吊禮,封世子尚圓為王。弘至山東病卒,改命兵科給事中管(一作官)榮偕文往(貢使蔡璟以織金蟒羅製衣,為錦衣衛校尉所詗,刑部鞫之;璟固稱是國王受賜於先朝者。稽舊籍,無有沒入內庫;仍敕諭王知之)。

  八年,王遣長史梁應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福建三司官奏:『琉球國先因進貢,潛居內地,遂成家業;應遣還』。禮部議:其人若承戶部勘合許入籍者,留;餘如請)。

  九年,王遣王舅武實入貢謝恩(奏稱:『王常遣人往滿剌加國收買貢物,遭風飄至廣東;有司轉送福建,願自備工料修船同回』。許之)。

  十年,王遣使沈滿志等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仍以鈔、絹酬其自貢物值;滿志等乞如舊制折給銅錢,不許)。

  十一年,王遣使程鵬入貢(附奏:『乞如常例,歲一朝貢』。禮部覆稱:『去年福建守臣言:『琉球使臣登岸焚劫,訪察不獲;宜令鵬等齎敕省諭,並定貢期』。憲宗敕王曰:『王使朝貢,已如例賞賜遣還。近福建鎮守官奏:通事蔡璋等還次福州,殺人劫財,非法殊甚!今因使臣還,特降敕省諭。敕至,王宜問璋等故縱其下之罪,追究惡徒,依法懲治。自後定例:二年一貢,其許百人,多不過加五人。除正貢外,不得私附貨物並途次騷擾,有累國王忠順之意。其省之』)。

  十二年,王遣使梁應等入謝。會憲宗立皇太子,應因奏乞如朝鮮、安南例,賜詔齎回。禮部以海外國,例不頒詔。憲宗特命降敕,並以錦幣歸賜其王及妃。是年,王卒。

  十三年,王遣使李榮奉表謝恩。已又遣使程鵬貢馬及方物,復請歲一遣使朝貢;不許。

  十四年,世子尚真遣長史梁應等請襲封。命兵科給事中董旻、行人司右司副張祥充正副使,齎詔封世子尚真為王;賜皮弁冠服、金鑲犀帶,並以綠幣賜王及妃。應等具奏乞仍一年一貢;不許。

  十五年,王遣使李榮朝貢、迎封冊;賜宴及衣幣。

  十六年,王遣使馬怡世入謝(附奏:『臣伏讀祖訓條章,許臣國不時朝貢。故自臣祖、父以來,皆一年一貢。邇年舊撫福建大臣以臣國使有違法規利者,令臣二年一貢:此誠臣之罪也。然臣祖宗所以殷勤效貢者,實欲依中華眷顧之恩,杜他國窺伺之患。乞如舊制』!憲宗不許;敕王曰:『曩因爾國使臣入貢,往往假饋送為名,污我中國臣工;其實以為己利。又不能箝束傔從,以致殺人縱火、強劫民財。又私造違禁衣服,俱有顯跡。故定為二年一貢之例。朝廷富有萬方,豈為爾一小國而裁省冗費哉!此例既定,難再紛更。特茲省諭,王其審之』)。

  十八年,王遣使貢馬及方物,乞以陪臣子蔡賓五人於南京國子監讀書;令有司歲給衣服、廩饌如例(王又以不時進貢為請;疏言「以小事大,如子事父」。禮部言:『其意實假進貢,以規市販之利;宜勿聽』!仍敕王曰:『朝廷定爾國二年一貢,已具前敕。臣之事君,遵君之敕可也。屢違敕奏優,可乎?所以固拒者,非為惜費;蓋二年一貢,正合中制。朕卹小之意,實在此。王其欽遵,毋事紛更』!禮部又言:『琉球國進貢,舊例到京少則四、五十人,多則六、七十人,俱給賞有差。邇因各國進貢率多奸弊,每國只許五七人,不過十五人到京;餘俱留邊以俟。今福建以例止容正議大夫梁應等十五人赴京,既已給賞;餘六、七十人俱留,布政司宜發官帑以次均給:庶不減削太甚,失柔遠之意』。從之)。

  二十年,王遣使程鵬貢馬及方物(奏:永樂間所賜船破壞,止存其三;乞自備工料,於福建補造。部議許造其一)。

  二十二年,王遣使蔡曦貢馬及方物(王咨部,請遣官生蔡賓等五人歸國省親。帝曰:『昔陽城在太學,諸生三年不歸省者,斥之。矧遠人,豈可長留不遣!其即放歸,以遂定省之私』)。

  二十三年,王遣使馬審禮等貢方物謝恩。孝宗賜冠帶、衣幣,仍命領詔賜王及妃錦幣。

  弘治元年,王遣使皮揚那等入貢(時從浙江入貢,帝命卻之;以貢道當由福建,且貢非其時。禮部言:『遠人之情可念;減賞從人,稍示裁抑』。從之。時蔡賓亦隨貢使至,言『成化中讀書南京國子監,今吏部侍郎劉宣時為祭酒,特加撫恤;乞容執贄於宣所致謝』。許之)。

  三年,王遣使馬仁等進香,別遣王舅麻勃都入貢(奏稱:『本國來貢人員,近只許二十五人赴京;物多人少,恐致疏失』。又謂:『貢船抵岸,所在有司只給口糧百五十名,其餘多未得給』。命來京人員許增五人,增口糧二十名)。

  五年、七年,王皆遣正議大夫梁德入貢;賜王錦緞,宴賚如例。

  九年、十三年,王皆遣正議大夫鄭玖入貢;賜王錦緞,宴賚如例。

  十五年,王遣使入貢。

  十六年,命廣東守臣送所獲國王遣使往滿剌加國收買貢物、遇風舟覆、漂至海南登岸之吳詩等百五十二人於福建守臣處給糧養贍,候本國貢使歸之。

  十七年,王遣使補貢(王具言:『前使遭風未回,致失二年一貢之期』。至是補貢,納之)。武宗登極,命行人左輔頒詔至國。

  正德二年,王遣王舅亞嘉尼施等貢馬及方物(奏乞每歲一貢;禮部議:『彼因入貢違期,故為此奏以飾非;宜勿聽』!武宗特許之。長史蔡賓奏乞自備工料修造貢船二隻;部議:『驗實量修,不必改造』。賓復奏;武宗曰:『賓,善人也。令二船拆卸補造,第勿過式』)。

  四年,王遣正議大夫程璉入貢。

  五年,王請遣官生蔡進等五人入國子監讀書。許送南監,給衣、廩如例。

  六年,王遣正議大夫梁能;七年,遣正議大夫梁寬等入貢。宴賚如例。

  十年,王遣長史陳義;十一年,遣正議大夫梁龍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

  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陳義入貢。

  十三年,王遣長史蔡遷;十五年,遣長史金良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

  嘉靖元年,王遣王舅達魯加尼進香、貢方物慶賀;詔賜王及妃錦幣,敕王仍遵先朝舊例:二年一朝貢,每年不得過百五十人。仍命福建巡撫、御史查勘驗放。

  三年,王遣長史金良等二十人入貢(良言:『先有正議大夫鄭繩領謝恩方物,風漂未至;表文在此,請得先進』。許之。明年,繩至,言方物以舟敗;至是,復進。福建守臣以聞。世宗命就彼中宴賚,遣還方物,令所司輔運;仍令繩賫敕轉敕日本國王,令捕繫倡亂者以獻)。

  五年,官生蔡廷美等請就國子監讀書;令禮部給衣、廩如例。是年,王卒。

  七年,第五子尚清(「汪志」作天纘王卜稱第五子;「徐錄」云:尚真第五子)遣正議大夫鄭繩等入貢請封;繩等回至海中溺死。

  九年,又遣蔡瀚入貢,申前請。禮部以襲封重典,命福建鎮、巡官查訪申報。瀚請遺蔡廷美等四人歸娶;給賞有差(「大學錄」作十一年事。瀚又言:『來經日本國,正源義晴託齎表文,乞赦其使臣宋素卿之罪;非乞新勘合金印,復修常貢』。禮部驗無印篆,倭情譎詐,不可遽信。敕琉球國王遣人傳諭日本:令擒獻首惡,送回擄去指揮,奏請裁奪)。

  十一年,正議大夫金良賫國中人民結狀請封。世宗命吏科左給事中陳侃、行人司行人高澄充正副使,齎詔敕封世子尚清為王。詔曰:『朕躬膺天命,為天下君;凡推行乎庶政,必斟酌乎古禮。其於錫爵之典,未嘗以海內外而有間焉。爾琉球國遠在海濱,久被聲教;故國王尚真,夙紹顯封,已逾四紀。茲聞薨逝,屬國請封;世子尚清,德惟克類,眾心所歸,宜承國統。朕篤念懷柔之義,用嘉敬順之誠;特遣使賫詔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王宜慎乃初服,益篤忠勤,有光前烈。國中耆俊、臣僚,其同寅翼贊,協力匡扶。尚殫事上之心,恪盡臣藩之節;保守海邦,永底寧謐』。又敕王曰:『惟爾世守海邦,繼膺王爵;敬順天道,世事皇明。爾父尚真自襲封以來,恭勤匪懈;比者薨逝,良用悼傷!爾以冢嗣,國人歸心,理宜承襲。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並賜爾及妃冠服、綵幣等物。爾宜祗承君命,克紹先業;修職承化,保境安民:以稱朕柔遠之意』。

  十三年,遣正議大夫梁椿入貢,表稱「世子」;時詔命猶未達也(詔弛朝鮮、琉球貢使在京五日出之禁,從朝鮮國王李懌請也)。

  十四年,陳侃等使還,言海中值風濤之險,多藉神庥,不致顛覆;乞賜祭以答神貺。禮部議:令福建布政司設祭一壇;陞侃為光祿寺少卿、澄為尚寶司丞。王遣王勇毛實等入貢謝恩;仍以錦幣、雜物賜王(先是,王以金四十兩饋侃等,不受;實等並以金奏,世宗命侃等受之)。

  十七年,王遣使陳賦入貢;宴賚如例。

  十九年,王遣長史梁梓貢馬及方物(奏請造海舟四;許之)。

  二十年,王遣使殷達魯等入貢;宴賚如例。

  二十一年,長史蔡廷美招漳州人陳貴等駕船之國,因與潮陽船爭利互殺;遂安置貴等於舊王城,盡沒其貲。貴等夜奔,為守者多所掩殺;於是誣貴等為賊,械送福建。廷美表將赴京陳奏,巡按徐宗魯會三司官譯審以聞,留廷美等待命。得旨:『貴等違法通番,著重治。琉球既屢與交通,今乃敢攘奪貨利、擅殺我民,且誣以賊;詭逆不恭,莫此為甚!蔡廷美本宜拘留重處,念素系朝貢之國,姑且放回。復若不悛,即絕其朝貢。令福建守臣備行彼國知之』。

  二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陳賦等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並以禮幣報王。王請遣官生梁炫等歸娶;時炫等就學南監已踰七年,詔給資糧、驛騎,遣人護歸。

  二十四年,王遣長史梁顯入貢,送還朝鮮漂流人口;宴賚如例。

  二十六年,王遣使陳賦入貢(賦與蔡延會偕來。廷會祖璟,本閩人;永樂中,撥往琉球充水手,而產籍在閩。廷會與給事中黃宗概上世有親,遂與交通饋謁。事覺,逮問。禮部請並罪賦;世宗曰:『陳賦無罪,賞如例。廷會交結朝臣,法當重治。念屬貢使,姑革賞示罰;仍行撫按官將廷會在閩產籍勘明處分』)。

  二十八年,王遣正議大夫梁顯入貢;宴賚如例。

  二十九年,王遣官生蔡朝用等五人詣京,請入監讀書;許之。

  三十二年,王遣長史梁炫入貢;宴賚如例。

  三十四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碩入貢,又請放官生蔡朝用等歸國省親;許之,遣使送歸。是年,王卒。

  三十六年,尚清第二子尚元遣正議大夫蔡廷會等入貢請封(先是,三十五年,倭寇自浙敗還,入海至琉球境;世子尚元邀擊,盡殲之,得中國被掠人金坤等六名。至是,獻還;因乞每歲自行修買歸舟,不候題請。世宗嘉其忠順,許之;仍賜敕獎論賞銀五十兩、綵幣四表裏,有功人馬必度及廷會等俱厚賜)。

  三十七年,命給事中吳時來、行人李際春充正副使,齎詔封世子尚元為王。時來尋疏論大學士嚴嵩奸邪狀,嵩言其畏航海之險,故生事妄言;世宗怒,杖、戍時來。改命刑科給事中郭汝霖偕際春以行。

  三十九年,汝霖等尚未行,正議大夫蔡廷會入貢,奉表謝恩(時稱受世子命,以海中風濤叵測、倭人出沒不時,恐使者有他虞,獲罪上國;請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進表文、方物,而身同本國長史梁炫等賫回詔冊,不煩遣使。巡按御史樊獻科以聞;下禮部議,言『琉球在海中諸國,頗稱守禮;故累朝以來,待之優異。每國王嗣立,必遣侍從之臣,奉命服、節冊以往。今使者未至,乃欲遙受冊命,則見委君貺於草莽:其不可一也。廷會奉表入貢,乃求遣官代進;昧以小事大之禮,棄世子專遣之命:其不可二也。昔正德中,流賊為梗,使臣至淮安,撫、按官暫為留住;候事寧,即遣貢闕。丁佔城國王為安南所侵,竄居他所,故令使者賫回敕命,乃一時權宜;且此失國之君也。造無稽之詞以欺天朝,援失國之君以擬其主:其不可三也。梯航通道,柔服之常;彼所藉口者,特倭人之警、風濤之險耳,不知琛賓之輸納、貢使之往來,果何由而得無患也?其不可四也。當時占城雖領回詔敕,然其王沙古卜洛猶懇請遣使為蠻邦光重。且廷會非世子面命,又無印信文移;若遽輕信其言,萬一世子以遣使為至榮、請遙拜為非禮,不肯受封,復上書請使如占城,將誰任其咎哉!其不可五也。令福建守臣以前詔從事便。至於未受封而先謝恩,亦非故典;宜止許入貢方物,俟受封後方進謝恩表文』。世宗從之)。

  四十一年,汝霖等始奉詔至國。詔曰:『朕受天命,主宰寰宇。凡政令之宣布,惟成憲之是循;其於錫封之典,遐邇均焉。爾琉球國遠處海陬,聲教漸被;修職效義,閱世已久。故國王尚清顯荷爵封,粵逾二紀;茲者薨逝,屬國請封。世子元,朕念厥象賢,眾心歸附,是宜承詔國統。特遣正使刑科右給事中郭汝霖、副使行人司行人李際春齎詔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王宣謹守禮度,益篤忠勤。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同心翼贊,以佐王飾躬勵行,用保藩邦。故茲詔示,咸俾悉知』。王遣王舅源德偕汝霖等入謝;詔陞汝霖為光祿寺少卿、際春為尚寶司丞(初,王以金四十兩饋汝霖等為謝,卻之。源德賫所餽金請命,世宗謂「朝廷命使,無受謝之義」;詔聽汝霖等辭。尋以二臣遠行著勞,各賜銀、幣)。

  四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貢,送還中國漂流人口;世宗降敕褒諭,賜鏹、幣。憲因奏本國亦有流入中國者,乞命守臣恤遣;下其疏於瀕海所司。

  四十四年,王遣長史梁灼貢馬及方物,送回本國北山守備鄭都所獲中國被掠人口;世宗嘉王忠順,再敕獎諭,仍賜銀五十兩、綵幣四表裏,灼、都各二十兩、一表裏。

  隆慶元年,王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二年,王遣使入賀;宴賚如例。

  三年,王遣守備由必都等歸日本掠去人口,守臣以聞;穆宗以王屢效忠誠,賞銀、幣同前,仍賜敕獎勵,由必都等給銀、幣有差。

  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謝,又歸被掠人口;再敕獎勵,賜銀、幣,給賞如前。遣官生梁炤等三人歸國;從王請也。明年,王卒。

  萬曆元年,尚元世子尚永遣使入貢請封;禮部行福建鎮、巡官查勘。又送還被掠人民;獎賚如例。

  二年,遣王舅馬中叟、長史鄭佑等十八人入貢,賀登極;宴賚如例。

  三年,世子兩遣使入貢。

  四年,世子遣正議大夫蔡朝器等貢方物;如例給賞外,神宗命每五日另給雞、鵝、米、面、酒、果以示優異。命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行人司行人謝杰充正副使,賫皮弁、玉圭往封尚永為王(崇業等疏言四事:一、頒去詔敕如彼國懇留,宜如例俯循其請。一、秩祀海神,合舉祈、報二祭。一、造船宜專責府佐,副以指揮二員,造完一併隨行。一、飲食、物用、弓矢、器械以及觀星、佔風、聽水、察土、醫卜、技藝之流畢備,許酌量取用。悉如所請)。

  五年,遣正議大夫梁灼入貢,表稱「世子」;時崇業等尚未行也。

  八年,崇業等始賫詔敕至國。詔曰:『朕受天明命,君臨萬方;薄海內外,罔不來享。延賞錫慶,恩禮攸同。惟爾琉球國遠處海濱,恪遵聲教,世守職貢,足稱守禮之邦。國王尚元,紹序膺封,臣節罙謹。茲焉薨逝,悼切朕衷!念其侯度有常,王封當繼。其世子永,德惟象賢,惠能得眾;宜承國統,永建外藩。特遣正使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副使行人司行人謝杰賫詔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協心翼贊,畢力匡扶;懋猷勿替於承先,執禮益處於事上。綏茲有眾,同我太平:則亦爾海邦無疆之休』。又敕王曰:『惟爾先世守此海邦,代受王封,克承忠順。迨於爾父元,畏天事大,益用小心;誠節懋彰,寵恩洊被。遽焉薨逝,良用悼傷!爾為冢嗣,克修厥美;群情既附,宜紹爵封。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並賜爾及妃冠服、綵幣等物。爾宜恪守王章,遵述先志;秉禮守義,奠境安民:庶幾彰朕無外之仁,以永保爾有終之譽』。王遣王舅馬良弼入謝,偕陪臣子鄭週等三人就學;命送南監,給衣糧如例。

  九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燦入貢。

  十一年,王遣使梁灼入貢。

  十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禮謝恩,別遣使貢方物。明年,王卒。

  十九年,尚圓嫡孫尚寧遣使鄭禮入貢,言國方多事,未暇請封;部咨:『該國世子宜速請襲爵,鎮壓國人;毋以地方多事為辭』!

  二十三年,國人哈那等船飄溫州,浙江巡撫劉元霖以聞;神宗命優恤遣還。

  二十七年,寧遣使鄭道等入謝,請封(部議:不必遣官;但取具該國王舅法司等官印結與世子奏本,到即頒封。神宗命選廉勇武臣一員同往)。

  二十九年,命兵科給事中洪瞻祖、行人司行人王士禎充正副使往(禮部右侍郎署尚書事朱國祚言:『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貢,時當承襲;屢遭倭警,延逭至今。既經世子尚寧奏請,相應准封。其該用皮弁冠服、紵絲等項,宜照例應付。遣官,已奉明旨;但據其陳乞情詞,援引「會典」,必以文臣為請。惟聖明裁定』!得旨如請)。時浙江巡撫劉元霖報獲海船係琉球國差探封貢聲息,其中類倭數人,衣笠、刀仗皆倭物;會同館譯問長史蔡奎,奎不能辨。神宗命待該國質審回奏,再遣瞻祖等往。已而瞻祖以憂去,以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代之。

  三十二年,寧遣王舅毛繼祖等入賀冊立東宮,並謝賜還本國漂流人口;各賜衣服、帽襪。

  三十三年,神宗命夏子陽等作速渡海,以彰大信;仍傳諭彼國以後領封海上,著為定規(先是,二十三年,琉球使臣於霸等為世子請封。撫臣許孚遠以倭氛未息,議遣使賫敕至福建,聽來使面領;或遣慣海武臣,同彼國使臣往。得旨:『待世子表請,然後如議頒封』。迨二十八年,請封表至,則有「用武臣」之旨。二十九年,世子再疏乞差文臣;始改後命。於是夏子陽等方賫敕人閩,而巡按方元彥以濱海多事、警報頻仍,偕撫臣徐學聚請仍遣武臣前往;子陽等具言『屬國言不可爽,使臣義當有終。乞堅成命,以慰遠人』。俱未報;而禮部侍郎李延機言『宜斷行領封初旨,並武臣之遣而罷之』。於是御史錢桓、給事中蕭道高各具疏力言其不可;且云:『此議當在欽命未遣之先,不當在冊使既行之後。宜行該撫速造海船,勿誤今年渡海之期。俟事竣復命,然後定為畫一之規;先之以文告,令其領封海上,永為遵守』。從之)。子陽等賫詔敕至國;詔曰:『朕躬膺天命,誕受多方;爰暨海隅,罔不率俾:聲教所訖,慶賚惟同。爾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貢。自我皇祖稱為禮義之邦,國王尚永祗襲王封,恪遵侯度;倏焉薨逝,良惻朕心!其世子寧,賢足長人,才能馭眾;間關請命,恭順有加。念其國統攸歸,人心胥屬;宜膺寵渥,固我藩籬。特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禎賫詔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殫忠輔導,協力匡襄;堅事上之小心,鞏承先之大業:永緩海國,共享昇平。惟爾君臣亦世世永孚於休』!又敕王曰:『惟爾上世以來,建邦海外,代膺封爵,長固藩維。爾父永,恪守王章,小心祇畏;忠誠茂著,稱我優嘉。遽至長終,良深悼惻!爾為冢嗣,無忝象賢;既允群情,宜崇位號。茲特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禎賫敕諭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並賜爾及妃冠服、綵幣等物。爾宜益處侯度,克紹先猷;保又人民,奠安境土:庶幾恢朕有截之化,抑亦貽爾無疆之休』!

  三十四年,子陽等事竣復命;陞子陽為太常寺少卿、土禎為光祿寺丞。王遣王舅毛鳳儀、正議大夫阮國入謝(鳳儀等賫子陽等所辭金上於朝,神宗命來使齎回。王附奏:『洪、永間,賜閩人三十六姓,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語、海路、更針常至違錯;乞依往例更賜』。禮部寢之)。

  三十六年,王遣使鄭子孝等十三人入貢;宴賚如例。

  三十八年,王遣王舅毛鳳儀、長史金應魁急報倭警,致緩貢期;巡撫陳子貞以聞。

  四十年,浙江總兵官楊崇業奏報倭情,言『探得日本以三千人入琉球國,執中山王,遷其宗器;宜敕海上嚴加訓練』。而兵部疏言倭入琉球獲中山王,則三十七年三月事也(時福建巡撫丁繼嗣奏:『琉球國使柏壽、陳華等執本國咨本,言王已歸國,特遣修貢。臣竊見琉球列在藩屬,固已有年。但爾來奄奄不振,被拘日本;即令縱歸,其不足為國明矣。況在人股掌之上,保無陰陽其間!且今來船方抵海壇,突然登陸;又聞已入泉境,忽爾揚帆出海。去來倏忽,跡大可疑。今又非入貢年分,據云以歸國報聞;海外遼絕,歸與不歸,誰則知之!使此情果真,而貢之入境有常體,何以不服盤驗、不先報知,而突入會城!貢之尚方有常物,何以突增日本物於硫磺、馬、布之外!貢之齎進有常額,何以人伴多至百餘名!此其情態,已非平日恭順之意;況又有倭為之驅哉!但彼所執有辭,不應驟阻,以啟疑貳之心。宜留正使及人伴數名,候題請處分;餘眾量給廩食,遣還本國。非常貢之物,一並給付帶回:始足以壯天朝之威、正天朝之體』。章下禮部,覆如撫臣言)。

  四十四年,王遣通事蔡廛來言:『邇聞倭寇造戰船五百餘隻,欲脅取雞籠山。恐其馳突中國,為害閩海;故特移咨奏報』。福建巡撫黃承玄以聞。

  天啟元年,頒登極詔於福建布政司,轉命衛指揮蕭崇基齎詔之國。

  三年,尚豐遣使蔡堅等貢硫磺、馬匹,請封(尚豐,尚元第三子尚久之子,元之孫也。先是,定期二年一貢;萬曆間,國被倭難,詔停貢已十年。至是,以為言;部議『本國休養未久,暫擬五年一貢;待冊封後另議』)。

  五年,豐遣使入謝,並乞封典。

  六年,豐遣使入貢。

  七年,豐遣正議大夫蔡延等入貢;宴賚如例。

  崇禎二年,豐遣使入貢,再申前請。禮官何如寵以履險糜費,請令陪臣領封;不從。命戶科左給事中杜三策、行人司司正楊掄充正副使,齎詔及儀物往封尚豐為王。

  六年,三策等始至國。王遣使入謝。

  九年,王遣使入貢;宴賚如例。

  十二年,王遣使蔡堅等入貢。明年,王卒。

  十七年,尚豐第三子尚賢遣使金應元入貢,請封;會中朝道阻,不得歸。

  大清順治三年,福建平,尚賢請封;使者與通事謝必振等至江寧投經略臣洪承疇,轉送入京。禮部言:『前朝敕印未繳,未便授封』;遣通事往諭。

  六年,尚賢弟尚質自稱「世子」,遣本國通事周國盛齎表歸誠,隨通事入朝。

  七年,質遣王舅阿榜琨、正議大夫蔡錦等奉貢入賀;船漂沒,未達。

  八年,世祖章皇帝令來使周國盛齎敕歸諭世子。

  十年,世子遣王舅馬宗毅、正議大夫蔡祚隆等貢方物,繳前朝敕印,請封;備言其國王沒,敕即隨葬;惟尚寧未葬,故即以寧敕繳。

  十一年,又遣官進貢,請封;賜國王蟒緞二、綵緞六、藍緞二、素緞二、閃緞二、錦三、綢四、羅四、紗四,賜王妃綵緞四、閃緞一、藍緞二、素緞三、錦二、羅四、紗四。賞王舅彩緞表裏各四,正議大夫綵緞表裏各三、藍緞一、綢二、羅二,使者綵緞表裏各二、藍緞一、綢一、紗一、羅一,通事從人紗緞、綢布、銀兩各有差。遣兵科愛惜喇庫哈番張學禮為正使、行人司行人王垓為副使,賫詔書一道、鍍金銀印一顆,令二年一貢,進貢人數不得過一百五十人,許正副使二員、從人十五名入京;餘俱留邊聽賞。學禮等疏請十事,部議賜一品麟蟒服,於欽天監選取天文生一人、南方自擇醫生二人,賜儀仗、給驛護送,外給從人口糧。至福建,修造海船,選將弁二兵二百人隨往。因海氛未靖,還京未行。

  聖祖仁皇帝御極,念遠人延佇日久,譴責學禮等,卒遣行。康熙二年至國,詔仍順治十一年所頒,敕則康熙元年也。

  三年,王遣陪臣吳國用、金正春奉表謝封,進貢;且疏言:『捧讀敕諭,因臣使物故甚多、滯閩日久,將正副使並督、撫諸臣處治。但中外均屬臣子,臣躬承天庥,不能少為諸臣之報,而反重為諸臣之累;臣何人斯,豈能宴然清夜』!聖祖命還學禮等原職,賜國王蟒緞二、綵緞四、藍緞二、素緞二、閃緞二、錦二、綢二、羅二、紗二,賞王舅綵緞表裏各四、羅四、綵緞三、靴一雙,紫金大夫綵緞表裏各四、羅三、靴一雙,使者彩緞表裏各二、折紗布四,通事、從人緞布有差。王又另疏進學禮等所辭宴金正使一百兩、副使九十兩,請令二臣收受。部議不可;奉旨:『這琉球國所與宴金,仍著使臣收受』。

  四年,王遣使進香,並賀登極;進貢。其貢物有在梅花港口遭風漂溺者,奉旨「免其補進」。

  五年,補進貢物;聖祖命發回。又令應進瑪瑙、烏木、降香、木香、象牙、錫、速香、丁香、檀香、黃熟香等十件不系土產,免其進貢;其硫磺留福建督、撫收貯,餘所貢方物令督、撫差人解送。其來使不必賫送到京,即給賞遣回。

  六年,令貢使仍賫表入覲。明年,王卒。

  八年,尚質世子尚貞遣使入貢;於常貢外,加進紅銅及黑漆嵌螺茶碗。照例給賜,惟正使不系王舅,與副使正議大夫賞同。

  十年,進貢;於常貢外,加進鬃煙、番紙、蕉布。其被風飄失貢物,免其查議。

  十三年,進貢;於常貢外,加進紅銅及火爐、絲煙。

  十八年,補進十七年貢。除赴京存留官伴外,其餘員役,令先乘原船歸國。

  十九年,世子遣使進貢;聖祖諭:『琉球國進貢方物,止令貢硫磺、海螺殼、紅銅;其餘不必進貢』(貢物,舊有金銀罐、金銀粉匣、金銀酒海、泥金綵畫圍屏、泥金扇、泥銀扇、畫扇、蕉布、苧布、紅花、胡椒、蘇木、腰刀、□刀、槍、盔甲、馬鞍、絲錦、螺盤;後俱免進。外有加貢物無定額,熟硫磺一萬二千六百斤、海螺殼三千個、紅銅三千斤)。

  二十年,世子遣使入貢。聖祖以貞恪共藩職,當耿精忠叛亂之際,屢獻方物,恭順可嘉!賜敕褒諭,仍賜錦幣五十。又於常貢內,免其貢馬;著為例。

  二十一年,世子遣耳目官毛見龍、正議大夫梁邦翰上言:『先王尚質,於康熙七年告薨;貞嫡嗣,使襲爵。具通國結狀,請封』。禮部議:航海道遠,應令貢使領封。見龍等固請,部議執不可;聖祖特允之,遣翰林院檢討汪楫、內閣中書舍人林麟焻為正副使。楫等疏陳七事:一、請頒御筆;一、請照例諭祭海神;一、渡海之期,不必專候貢使;一、請帶修船官匠一同渡海;一、請給關防,以稽詐冒;一、請增兵護行,以壯國威;一、請預支俸銀為辦裝貲。禮部盡議不行;仍令會同戶、兵、工三部再議。奏上,聖祖大書「中山世土」四字賜王,特許帶修船匠役隨行、製祭文二道祈報海神,並給俸二年以往。

  二十二年,楫等至閩。時方治兵攻臺灣,遂不候造船,徑取戰艦渡海。六月,楫等至國,諭祭故王尚質,冊封尚貞為王。王遣法司王舅毛國珍、紫金大夫王明佐等謝封。楫等回京,復為題請「遠人向化,請賜就學」;禮部議覆准行。王又另疏進楫等所辭宴金一百九十二兩,請令二臣收受;部議不可。奉旨:『這琉球國所與宴金,仍著使臣收受』。

  二十三年八月,奉聖祖諭:『汪楫等奉使琉球,往回甚速;黽勉盡職,可嘉!著吏部議敘具奏』。

  二十五年,王遣官生梁成楫、蔡文溥、阮維新、鄭秉均等四人入太學;附貢使耳目官魏應伯、正議大夫曾夔船桅折傷,秉均飄至太平山修船。

  二十七年,貢使到京;於正貢外,加屏風紙二千張、嫩蕉布五十匹。聖祖令成楫等三人照都通事例日廩甚優;四季賜袍褂、衫褲、靴帽、被褥俱備;從人皆有賜。又月給紙、筆、墨、硃銀一兩五錢。特設教習一人,又令博士一員督課。

  三十年,王遣貢使耳目官溫允傑、正議大夫金元達到京,請官生歸國;賜宴,各絡賞雲緞、綢布等,乘傳,厚給遣歸(以後貢使,例遣耳目官一員為正、正議大夫一員為副;後不具書官名。他官則書)。

  三十二年,王遣馬廷器、王可發等入貢;宴賚有差。

  三十四年,王遣翁敬德、蔡應瑞入貢。

  三十六年,王遣毛天相、鄭弘良入貢。

  三十八年,王遣毛龍圖、梁邦基入貢。

  四十年,王遣毛得範、鄭職良入貢;得範至杭州,病卒。

  四十二年,王遣毛興龍、蔡應祥入貢。

  四十四年,王遣溫開榮、蔡肇功入貢。

  四十六年,王遣馬元勳、程順則入貢。

  四十八年,王遣向英、毛文哲入貢。國中多災,宮殿盡焚;颱颶頻作,人畜多死、草木皆枯。是年,王卒。

  四十九年,尚貞世子尚純子尚益,以嫡孫嗣立。

  五十年,益遣孟命時、阮維新入貢。

  五十一年,尚益卒,未及請封。

  五十二年,尚益世子尚敬嗣立。遣毛九經、蔡灼入貢;灼至福州,病卒。

  五十四年,敬遣馬獻功、阮璋入貢。

  五十六年,敬遣夏執中、蔡溫入貢;且告曾祖尚貞與其父尚益之喪,請封。

  五十七年,遣翰林院檢討海寶、編修徐葆光充正副使往。

  五十八年,又遣向秉乾、楊聯桂入貢;聯桂至通州,病卒。六月,海寶等至國,諭祭故王尚貞、尚益,冊封尚敬為王。

  五十九年,海寶等自琉球回,代請官生入學,並請給天妃春秋祀典;禮部議:俱准行。王遣王舅向龍翼、紫金大夫程順則入貢並謝封,貢金鶴、盔甲、馬鞍等物;宴賚有差(「徐錄」:金鶴二——銀座全、盔甲一副——護手護膁全、金靶鞘腰刀二、銀靶鞘腰刀二、黑漆靶鞘鍍金銅結束腰刀二十、黑漆靶鞘鍍金銅結束袞刀十、黑漆灑金馬鞍一——轡鐙全、金綵畫圍屏四、扇五百、土綿二百、紋蕉布二百、土苧布一百、白鋼錫五百斤、紅銅五百斤;以上皆謝封貢物。舊例有胡椒,今缺;以鋼錫代之。其常年貢物,止白錫一千斤、紅銅三千斤、硫磺一萬二千八百斤;硫磺納藩庫,貢使賫銅、錫至京。前明於福州特設市舶提舉一員,專理琉球貢事;以內官領之。本朝省併其事於本府海防同知;今貢使猶稱之曰「提學」云』)。王又另疏進海寶等所辭宴金一百九十二兩,請令二臣收受;部議不可。奉旨:『宴金仍著使臣照舊例收受』。

  六十年,王遣毛廷輔、梁得宗入貢。聖祖諭:將琉球國王照安南國王於常賞緞匹數目外,增添緞匹加賞,交來使賫回賜王。其正副使、通事人等,各加賞緞匹有差。

  六十一年,王遣毛弘健、陳其湘入貢,附遣官生四人入監;至閩洋觸礁,俱溺死。

  雍正元年,王遣王舅翁國柱及曾信入貢,復遣官生鄭秉哲等四人入監;路卒一人。

  二年,世宗憲皇帝召見王舅翁國柱於乾清宮,御書匾額「輯瑞球陽」四字賜王,及玉、緞等物交與翁國柱齎回;仍賞國柱銀、幣(法琅爐瓶盒一分、白玉盒一對、漢玉玦一件、白玉鎮紙二件、三喜玉杯一件、青玉爐一件、白玉提梁礶一件、漢玉螭虎筆洗一件、青玉三喜花插一件、白玻璃大碗四、白玻璃蓋碗六、磁胎燒金法琅有蓋靶碗六、青花白地龍鳳蓋碗十二、青花白地龍鳳蓋鍾十、藍磁碟十二、霽紅碟十二、霽紅碗十、填白八寸盤十二、綠龍六寸盤二十、青花如意五寸盤二十、青團龍大碗十二、五彩宮碗十四、綠地紫雲茶碗十、紫檀木盒綠端硯一方、棕根盒綠端硯一方、上用緞二十匹。賞王舅翁國柱銀一百兩、上用緞八匹),卹病故官生蔡宏訓銀三百兩(留一百兩修理墳墓;其二百兩著翁國柱帶回,交宏訓之母養贍)。王遣毛健元、蔡淵入貢。

  三年,王遣紫巾官向得功及鄭士絢入貢。

  四年,召見紫巾官向得功於乾清宮,賜王玉、緞等物,交得功賫回;仍賞得功銀、幣(內造緞二十匹、玉方鼎一件、玉夔龍水注一件、漢玉方壺一件、玉五老雙壽杯一件、玉異獸花插一件、玉荷葉盤一件、玉龍鳳方盒一件、玉螭虎雙壽碗一件、玉雲喜卮一件、玉磬一架、白玻璃碗四、藍玻璃蓋碗六、青龍紅水七寸盤十二、霽紅白魚七、盤二十、青花如意五寸盤二十、綠地紫雲茶碗十、青龍暗水大宮碗十二、五彩蟠桃宮碗十四、霽紅盤十二、霽紅蓋碗十、霽藍盤十二、紅龍高足有蓋茶碗六、青花龍鳳蓋碗十二、青花龍鳳蓋鍾十、法琅爐缾盒一分、紫檀木盒綠端硯一方、杏木盒綠端硯一方。賞紫巾官向得功內造緞八匹、銀一百兩)。王遣毛汝龍、鄭廷極入貢,並進謝恩禮物。世宗命將進到四年貢物存留,准作六年正貢;其六年應進表文,仍令照例遣使赴京恭進。嗣因汝龍等呈請表文、方物一併來京,部議不許;仍令將六年表文,俟八年正貢時一併恭進。遣官生鄭秉哲、鄭謙等歸國。

  六年,王遣毛鴻基、鄭秉彝入貢。

  八年,王遣王舅向克濟及蔡文河入貢。

  九年,禮部議:『琉球國王奏:進貢方物,請遵依舊典二年一貢,不敢愆期。應如所請』。奉諭旨:『朕因琉球地處重洋之外,奉表修貢,遠涉風濤,深為軫念!曾經降旨將雍正八年貢物,准作十年正貢。今該國王奏請按期入貢,情詞懇切,具見誠悃;知道了。著仍遵前旨,若十年貢物已經遣使起程,即准作十二年正貢;十一年不必遣使前來。將此行文該國王知之』。

  十年,賞王舅向克濟玉磁器物(黃玻璃缾一對、紅玻璃缾一件、綠玻璃瓶一件、白玉筆擱一件、白玉雙龍觥一件、漢玉雙喜杯一件、紅瑪瑙水盛一件、牛油石福壽盒一件、銅法琅花缾一件、銅法琅茶盤一件、瓊石荷葉觥一件、青綠鼎一件、綵添小圓盤八件、哥窯四繫花囊一件、藍磁瓶一件、霽紅瓶二件、霽青膽瓶一件、哥窯瓶一件、官窯雙管瓶一件、填白雙圓瓶一件、紅粉紅磁小缾一件、青花磁桃式盒一件、五彩套盃一副、五彩酒鍾四件、洋紅酒鍾四件)。王遣溫思明、鄭儀入貢。

  乾隆元年,王遣毛光潤、鄭國柱入貢;光潤至福建,病卒。

  二年,王遣王舅向啟猷及金震入貢。

  三年,王遣向維豪、蔡墉入貢。

  四年,皇上以王遣使慶賀,忠藎可嘉;降敕獎諭,並御書匾額「永祚瀛壖」四字賜王及文綺等物。

  五年,王遣王舅翁鴻業及蔡其棟入貢,並進謝恩禮物;其棟至福州,病卒。

  六年,禮部議:『琉球國謝恩禮物,照雍正四年之例存留,准作二年一次正貢』。奉旨:『依議』。

  七年,王遣毛文和、蔡用弼入貢。

  九年,禮部議:『將琉球國進到禮物存留,准作九年正貢;其九年應進表文,仍令照例遣使赴京恭進』。奉旨:『依議』。

  十一年,王遣毛允仁、梁珍入貢。

  十三年,王遣向永成、鄭秉哲入貢。

  十五年,王遣毛元烈、阮為標入貢;元烈至福建,病卒。又遣都通事阮超群等送回十四年內地被風失舟吳永盛等四船九十二名;其林士興等六船一百三十名因船身堅固,先已撥給桅木、廩餼,資送回籍。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巡撫潘思榘以聞;奉旨:『賜國王蟒緞二匹、閃緞二匹、錦二匹、彩緞四匹、素緞四匹,以示嘉獎。其伴送之都通事阮超群、東觀旭等,亦著該督、撫優加獎賚有差』。

  十六年,福撫潘思榘奏:『琉球國使臣毛如苞等二號貢船一隻在洋遭風,飄回本島修葺補進;並將閩縣遭風船戶蔣長興等、常熟縣商民瞿長順等三十九人留養兩年,隨船護送來閩』。奉旨:『於常例外,賜國王蟒緞二匹、閃緞二匹、錦二匹、綵緞四匹、素緞四匹,以示優獎。其在船官伴人等,亦著該撫分別賞賚有差』。是年,王卒,世子尚穆遣陪臣鄭國貞告哀;署福建巡撫新柱以聞。

  十七年,世子穆遣向邦鼎、楊大壯入貢。

  十九年,世子穆遣毛元翼、蔡宏謨入貢,兼請襲封;疏云:『琉球國中山王世子臣尚穆謹奏:為瀝懇循例封襲,以光世土,以效忠勤事。竊以敝國蕞爾彈丸,眇茲尺土;沐天朝深仁厚澤,有加無已。臣元祖尚質,於順治十一年荷蒙天恩頒給王爵印篆為中山王,永奠海邦。臣高祖尚貞,於康熙二十一年恭沐詔敕冊封。臣曾祖純、祖益,未及請封,早已辭世。臣父敬,於康熙五十七年叨蒙冊封為中山王。嗣爵以來,夙夜惟寅,矢勤矢慎,虔輸忠誠,恪恭匪懈;於乾隆十六年正月二十九日薨逝。念臣小子穆,恭循典例,以嫡繼統;謹遣陪臣耳目官毛元翼、正議大夫蔡宏謨等虔齎奏請,伏乞聖恩體循臣父事例,差選天使按臨蛟島,俾臣穆拜綸音於海表,永守藩疆;膺詔命於波區,代供貢職:則頂祝皇恩浩蕩,世世不朽矣。伏祈睿鑒,敕部施行;臣穆不勝惶悚待命之至!謹具奏以聞』。『球琉國中山王世子臣尚穆,誠惶誠恐,稽首、頓首,謹奉表上言:伏以玉版恢圖,煥規模於舊制;寶綸沛澤,隆體統於藩臣。率土莫不尊親,眾星拱北;普天咸稱神聖,諸水朝宗。歡洽臣民,慶騰宇宙。恭惟皇帝陛下覆育同天,光華匝地。躬桓蒲穀,悉歸王會之圖;侯甸要荒,盡入職方之府。臣穆世沐帝澤,代守海藩。胙土分茅,自古之帝王大典;請封襲爵,今日之臣子微忱。謹遣陪臣毛元翼、蔡宏謨等仰請綸音,望龍墀而悚慄;叩希天眷,瞻鳳詔以遙頒。伏願至德彌崇,覃恩愈廣。制儀制禮,因舊典以廣新恩;教孝教忠,由內臣而及外吏。將見川岳效靈,九有覲照光之盛;江河獻瑞,萬方沾熙皞之隆矣。臣穆無任瞻天仰聖、激切屏營之至。謹奉表恭進以聞。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琉球國中山王世子臣尚穆謹上表』。

  二十年五月初七日,遣翰林院侍講全魁、編修周煌充正副使往封。

  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臣魁、臣煌至國,先行諭祭故國王尚敬;以八月二十一日,宣讀詔敕,冊封尚穆為琉球國中山王。是年,王遣向全才、阮超群入貢。

  二十二年正月,臣魁、臣煌自琉球還,代請官生入國子監讀書;並陳天威遠播,神應彌昭,請加天后封號,別頒諭祭文二道。事下禮部,部議俱准行。王遣王舅法司官馬宣哲、紫金大夫鄭秉哲入貢,奉表恭謝天恩,貢金鶴、盔甲、馬鞍等物;宴賚有差。